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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1〕14号)、《广西自然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桂自然资职院发〔2021〕38号)等文件精神和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对2021年广西自然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我校评审职称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2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11月12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学校职改办 (屏风校区办公楼108室,电话:0773-5896142)或学校纪委(雁山校区行知楼A205室,电话:0773-8989709)。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附件: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

    1.教授

    宇  鹏

    2.讲师

    唐可琴  杨智钦  刘婷婷  韦海芳  梁彩娜

    3.助教

    王  宏  韦荣健  卢  青  李宏环  丘志熠  刘  丰  陈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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