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广大师生:

      为加快推进我校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桂林市安排,我校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师生可自主预约完成接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前可实施加强免疫接种的疫苗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研发进展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情况,当前可用于实施加强免疫接种的疫苗有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生物疫苗)、国药中生武汉公司(武汉生物疫苗)、北京科兴公司的灭活疫苗和天津康希诺公司的腺病毒载体疫苗。

      二、可实施加强免疫接种的人员条件

      1.年龄需满足18周岁及以上;

      2.完成可实施加强免疫接种疫苗全程接种6个月及以上(即2021年3月31日前、4月30日前完成全程接种的分别可预约在2021年10月、11月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三、加强免疫疫苗选择

      现阶段,加强免疫使用原接种疫苗进行,其中,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次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次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与第一剂次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腺病毒载体疫苗的人群,使用原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选择灭活疫苗加强免疫的,各厂家疫苗可混种和不可混种原则如下:

      1.可 混 种:北京生物、成都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

      2.可 混 种:科兴(大连)、北京科兴中维、北京科兴

      3.不可混种:深圳康泰

      4.不可混种:武汉生物

      四、预约方式

      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广大师生员工(不列入国家医保保障体系的外籍人员除外)可自主预约免费接种。预约方式如下:

      1.关注“桂林疾控”微信公众号预约。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关注“桂林疾控”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选择“疫苗接种”进入“新冠疫苗预约”菜单,进行预约;


      2.阅读“新冠疫苗接种告示”,并进行个人信息预登记;

      3.完成疫苗接种信息预登记后,生成预登记码,点击“个人预约”并查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4.开始预约;

      5.阅读相关“用户同意书”与新冠疫苗预约提示;

      6.选择有剩余号源的接种日期和接种时段,并完成预约。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18日

    上一条:2021发现雁山-广西美术作品展公告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外出审批和严格落实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