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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广西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49号)文件精神和项目验收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对我校2018-2020年度广西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项目的自评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年9月28日——2021年9月30日)。

      对自评报告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9月30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学校教务处 (屏风校区体育馆副楼502室,雁山校区行知楼B305室,电话:0773-5896443,0773-8991065)或学校纪委(雁山校区行知楼A205室,电话:0773-8989709)。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2018—2020年度广西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建设项目自评报告


    桂林理工大学教务处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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