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教代会代表:
  为更好地推进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充分调动教职员工以主人翁精神参政议政,积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根据教代会工作安排,拟定校二届四次教代会于2015年4月11日召开,现向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广大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可通过教代会代表提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范围
  (一)凡属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可列为提案:
  涉及我校改革、建设、发展、稳定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均可提出提案。
  (二)凡属以下问题不予列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事项。
  2、不属于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的事项。
  3、内容空泛,分析论证不够充分,建议笼统,无法操作实行的事项。
  4、往届教代会已处理完毕的提案。
  5、其他不宜列为提案的事项。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应由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弄清事实的基础上提出,要求一事一案。
  2、征集的提案,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经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也可由代表团集体提出。
  3、为了保证提案质量,原则上每位代表提案(含附议人)最多不超过4项。
  4、提案必须包括三部分:(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情况分析,即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的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具体建议,即在可行性分析基础上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具体主张和办法。不符合上述提案规范要求的,将作为无效提案处理,其中有合理化建议成分的按一般建议处理。
  5、代表提案须本人签名。
  三、提案截止时间
  请于2015年4月10日17:30前,将纸质提案(提案表见附件)交工会办公室,同时发电子文档到办公自动化工会李韶辉邮箱或者362395821@qq.com邮箱。
  提案工作联系电话:5896451 
  特此通知。
   桂林理工大学二届四次教代会提案表
 桂林理工大学二届四次教代会提案表
   桂林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管理办法
桂林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管理办法
                 桂林理工大学教代会提案委员会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