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一、征集提案范围

    (一)凡属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下列事项可列为提案。
    1
    、关于我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
    、关于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
    、关于学校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校产等方面工作,努力提高办学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4
    、有关基本建设、平安校园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
    、其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和热点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6、其他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二)凡属以下问题不予列为提案:
    1
    、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事项。
    2
    、不属于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的事项。
    3
    、内容空泛,建议笼统,无法操作施行的事项。

    4、往届教代会已处理完毕的提案。
    二、提案要求

    1、提案应由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弄清事实的基础上提出,要求一事一案。

    2、征集的提案,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经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也可由代表团集体提出。

    3、为了保证提案质量,原则上每位代表提案(含附议人)最多不超过3项。
    4
    、提案必须包括三部分:(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主张和办法。

    5、代表提案须本人签名,于2013328日前将纸质提案交工会办公室,另需发电子文档到工会尹建国办公自动化邮箱

    提案工作联系电话:5896451

    特此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

    上一条:学术报告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