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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3月18日上午,学校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在校办第二会议室进行集中理论学习,学习传达中央最近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学校党委书记赵艳林主持学习会,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
会上,赵艳林书记就《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说明,并对学习《条例》进行了专题辅导,重点讲解了新修订《条例》在突出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加强院(系)一级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人才工作等方面内容的几个明显变化。他指出,新颁布的《条例》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在高校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是指导高校科学发展的一部重要文件,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精神,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赵艳林书记希望中心组成员要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加强自学,逐条进行认真的学习,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并要求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委职能部门,一要在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里组织开展好《条例》的学习;二要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抓好《条例》的落实,特别是要在探索支部设置、发展高层次党员方面有创新、有亮点;三要抓好学习贯彻《条例》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学习贯彻《条例》取得的新成效新进展,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把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引向深入。
赵艳林书记对学习《条例》进行专题辅导
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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