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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要闻

    我校荣获全国、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9年12月23日,学校党委王赣华副书记带队参加了广西自治区教育厅召开的2010年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
    会议宣读了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9】11号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通报表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桂教【2009】26号文《关于表彰2009年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我校既荣获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成为全国首次获此殊荣的129所高校之一,同时还被自治区教育厅评为“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并获奖金1万元。我校黄文龙同志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会上,王赣华副书记作为全国、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代表作了题为“全员化、全方位、全过程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典型发言,从全员化推行领导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全方位开拓就业市场和创造就业机会、全过程监控就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等方面总结和汇报了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得到了教育厅领导和同行们的一致肯定。
    此外,会上还对2009年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获奖优秀论文进行了颁奖,我校推荐的三篇论文《基于产业结构的北部湾人才就业供需配置契合关系研究》、《基于全面创新管理的高校就业工作模式创新研究》、《从90后大学生的特点看职业指导课程的改革与创新》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

    王赣华副书记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王赣华副书记代表学校领取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奖牌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奖牌

    附: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9】11号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通报表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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