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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要闻

    我院“绿色大学”创建工作通过自治区复查

    日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批“绿色大学”复查情况的通报》,公布了对获得自治区首批命名表彰的8所“绿色大学”进行复查的结果。经自治区“绿色大学”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定,我院“绿色大学”经复查考核合格,予以保持“绿色大学”称号。
    我院是获得自治区首批命名表彰的8所“绿色大学”之一,在获得自治区“绿色大学”命名后,按照自治区“绿色大学”创建的评选办法和评估标准严格要求,在原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大学生环保公益活动、环保科研项目研究、节约资源能源、校园绿化美化等活动,创建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自治区教育厅希望获得复查合格的学校,继续积极传播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实践,发挥优势,积极开展环保科研,为我区加强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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