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桂工要闻 > 正文

桂工要闻

    我院被评为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创建活动文明卫生单位

      日前,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发文件,对在自治区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单位进行命名表彰。我院荣列榜中,被评为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创建活动文明卫生单位。

    上一条:我院举办2009届毕业生推介会及双选会

    下一条:广西首批“绿色大学”复查组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