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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接国家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增设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的通知》(教高厅[2005]10号)文件,我校及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医学院四校的联合申报得到教育部办公厅批准,设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这是学院长期推进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结果。基地的建立,必将更有利于学校的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深入进行。我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开展,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努力开创学校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附: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简介
一、基地建设的目的和任务
基地建设的目的是:推动高等学校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高等学校的文化品位与格调,提高广大教师的文化素养,提高大学生的文化素质,进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基地建设的任务是: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协调基地校各院系和相关学校的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重要的文化素质教育活动;培训从事文化素质教育的师资队伍广开展文化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文化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总结和推广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经验,发挥基地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联合建设基地的高等学校,由排名第一的学校牵头,负责基地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要认真处理好分工与合作的关系,充分发挥各校的特色和优势,努力提高综合效益。
二、基地建设经费投入
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基地建设拟采取主管部门投入部分经费与基地校自筹经费相结合的办法。基地建设周期为五年。
三、基地建设评估验收
基地建设两年后,国家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基地建设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对建设工作做得好的基地,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规定投入经费、建设较差的基地点,暂停或取消基地资格。五年后,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基地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给予最后确认,正式挂牌,不合格的将取消其资格。高等学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指导基地建设工作,制定基地建设指导性计划和意见,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编写或推荐文化素质教育教材或有关读物,参与基地评估验收工作。
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希望各有关高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经费投入,扎实开展工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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