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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要闻

    明确职责 迅速行动 扎实推进我院“校园清洁工程”

    及创建“卫生学校”活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扎实推进“卫生学校”创建活动的有关部署,我院决定开展“校园清洁工程”及创建“卫生学校”活动。3月21日下午,我院召开了 “校园清洁工程”及创建“卫生学校” 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学院副院长、“校园清洁工程”及创建“卫生学校” 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祥清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
    会上,李副院长宣读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自治区实施“校园清洁工程”及创建“卫生学校”考核办法及标准。李副院长要求:要高度认识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及创建“卫生学校”活动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及整体提升我院形象的重要意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清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加以解决;要全院动员,迅速行动,使这次活动扎实顺利推进。
    为了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在“校园清洁工程”及创建“卫生学校”活动中的职责,有效推进此项工作,我院专门制定了《桂林工学院“校园清洁工程”及创建 “卫生学校”实施方案》,对涉及校园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使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职责。为便于督促检查,及时整改,学院还设立了“校园清洁工程”及创建“卫生学校”活动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5896646(校园管理中心)。

    学院副院长李祥清主持会议

    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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