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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要闻

    我院喜获“十五”期间广西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授予我院“‘十五’期间广西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了牌匾。
    十五期间,我院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赋予的权力和义务,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学院的有关统计工作文件,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积极改善统计基础条件和健全统计制度,努力完善统计服务体系和构建统计网络,在学院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专、兼职统计员的共同努力下,统计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积极、圆满完成了各级各类统计工作任务,在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报表时效性、基础规范化建设、台帐建设、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为上级和学院制定发展计划与政策以及进行科学管理与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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