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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要闻

    喜报:我院成为“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机构”

    电子商务师——社会急需、就业前景广阔的新职业

      2005年7月初,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批准(劳社鉴函〔2005〕38号),我院成为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机构,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电子商务师就是通过专业的网络商务平台,帮助商家与顾客或商家与商家之间完成商务买卖活动的中介人员,是融IT与商务于一身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电子商务师证书获得者可就职于IT业、事业单位网络管理和高级商务开发部门、企业单位管理和营销策划部门,能够从事电子商务、计算机、管理、财会、营销、贸易、金融等工作。

      该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本科、专科学生可直接申报助理电子商务师。

      该职业的考核采用过程式模块测验与终结式综合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过程式模块测验由培训鉴定机构根据培训进度组织,终结式综合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在每年的二、四、六、八、十、十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遇法定节假日往后顺延一周)进行。

      随着扩招带来的毕业生大幅增长,毕业生在学历证书基础上取得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将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为自己增添一块重要的砝码。我院继续教育学院即将全面展开和推进电子商务师报考的培训和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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