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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八批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13〕23号)和广西教育厅《关于转发做好第八批自治区优秀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3〕171号)文件精神,我校在全校范围内组织了第八批自治区优秀专家人选的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经个人申请,基层单位审议推荐,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拟确定陈平(排序1)、周国清(排序2)、邹正光(排序3)、赵君(排序4)、韦春(排序5)、王敦球(排序6)等6名同志为我校第八批自治区优秀专家推荐人选。现在学校范围内对以上6名同志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3年4月17日至4月19日,共计3天。有异议者,请于2013年4月19日下午17:00前,书面向人事处和纪委反映,并署真实姓名,不署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人事处电话:5891656;纪委电话:5896248。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人 事 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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