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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要闻

    我校2011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受表彰

    日前,中共贺州市委、市政府、钟山县委、钟山县人民政府对2011年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我校获得“钟山县2011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先进后盾单位”荣誉称号,侯辉同志获得“贺州市2011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指导员”和“钟山县2011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指导员”荣誉称号。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我校在教学、科研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同时,也积极选派优秀教师下乡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把农村的科学发展与创先争优活动和服务广西新发展活动、“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积极以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据悉,我校在选派一名同志担任钟山县公安镇里太村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基础上,继续选派三名同志分别担任钟山县公安镇里太村、珊瑚镇卫田村、同古镇同古村担任第一党支部书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开展新农村建设指导服务工作。

    先进后盾单位

    优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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