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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要闻

    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
    是建设高水平理工大学的必然要求

    2009年是我校发展历史中极不平凡的一年。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获得圆满成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单位获得批准,使我校的发展由此进入一个光辉的历史时期。站在这个新的发展起点上,我们在尽情欢享成功硕果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国内同类先进院校相比,我们仍然存在着差距与不足,这就从根本上要求我们必须对学校今后的发展进行冷静的科学思考。
    科学的办学理念是办好高等教育、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前提,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是我们建设高水平理工大学的必然要求。
    首先,育人为本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高等教育是学历教育的最后一个环节,高校是直接向社会输送人才的教育场所,能否培养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劳动者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高校育人工作至关重要。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由此可见,育人为本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法赋予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必须牢牢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将肩负着国家未来建设重任的莘莘学子,塑造成具有远大理想、坚定信念、良好品德、健全体格和真才实学的人才,为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步伐做出应有的贡献。高校如果离开了育人这一任务去办学,就丧失了自己的基本职责,从而也就失去了生存与发展的资格,注定要被社会所淘汰。实现我国高等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牢牢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
    其次,质量立校是学校教育事业的永恒主题和实现科学发展的生命线。高校办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是高校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三大基本手段,也是检验一所高校办学质量的高低、是否具有发展活力的基本依据。人才培养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就业和走上工作岗位后的工作能力与水平,进而关系到学校的社会声誉和以后的师资队伍建设、招生生源质量及与地方政府、企业开展教学、科研合作的水平,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科研质量的提高一方面直接促进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在推进科技进步、服务国家建设与发展需要的同时为学校争得荣誉,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服务社会质量的提高,意味着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更多、更广、更深入的互利双赢的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也就赢得了更多、更广、更好的来自于社会的办学资源和办学支持,从而扩大学校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使学校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大潮中立稳脚跟。一所高校的办学质量越高,毕业生就越受社会的欢迎,学校的社会声誉就越好,就越能吸引更优秀的学生来学校就读和更优秀的教师来学校任教,就越能吸引更多的地方政府和企业与学校开展多方面的合作,为学校提供更加广阔的办学空间和更加丰富的办学资源,使学校的整体实力提升到更高的层次。这样,办学质量与学校的整体发展就形成了良性循环。反之,则会陷入恶性循环,最终威胁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
    第三,人才强校是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质量和水平的必然选择和归属。人才问题是学校发展的基础、前提、关键和保证。清华大学老校长梅贻琦先生的名言“大学者,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说的就是人才对于高等学校的重要作用。无论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还是服务社会质量的提高都离不开人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对于刚刚更名为大学并获得博士学位授予建权设单位的我校而言,我们既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建设成为一所高水平的理工大学,人才则具有更为重大和特殊的意义。实现我校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最关键和决定性的一条,最现实最有效最根本的途径和办法,就是千方百计培养、吸引、用好人才,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后勤服务队伍。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通过加强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和不断吸收与补充优秀人才增添学校人才梯队建设活力与动力,建立起一支结构合理、具备巨大发展潜能的人才梯队,进而带动教学与科研能力及管理水平与服务水平的提升,推动学校综合竞争力的发展。
    总之,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必然要求,是办好党和人民的高等教育事业的迫切需要,也是时代赋予高校的庄严历史使命,更是我校在理工大学新起点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急流勇进、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必然选择和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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